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十四师47团农田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47团农田水利灌溉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评审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13619914279
附件1:验收报告
附件2: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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